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汽车也大量地进入到寻常百姓家庭中。然而汽车的普及加之商品房住宅内地面空间的有限,直接导致停车难现象的发生。房屋规划机构不得不让开发商将地下空间加以利用,建造地下车库、车位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但随之出现了诸如开发商哄抬地下车库、车位的价格、开发商出售地下人防车库、车位以及房屋登记部门对地下车库、车位不予登记等等现实纠纷。这些纠纷的产生既有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与土地资源有限所造成的现实矛盾,又有法律规范不健全导致权利归属不明的原因。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对地面车库、车位的权利归属做出了规定,但却没有针对地下车库、车位的明确规定。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3日公布了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的《司法解释》,但针对地下车库、车位的权利归属问题依然没有明确的回答。面对如此多的争议与纠纷,只有从理论与法律层面上尽快加以解决,才能使商品房住宅地下车库、车位权利归属问题明晰,使社会矛盾得以解决,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全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商品房住宅地下车库、车位进行了界定,认为地下车库、车位是设置于具有区分所有权情形的建筑物内,以停放机动车辆为目的而建造的地下建筑物。从地下空间是否为人防工程的角度可将地下车库、车位分为地下非人防车库、车位和地下人防车库、车位两大类。对地下车库、车位的性质进行分析,认为地下车库、车位非主建筑物的从物,而为独立的物,并应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所调整的客体,分析地下车库、车位的权利归属应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理论下进行。第二部分:从土地使用权、建筑规划、建造成本、面积分摊以及建筑容积率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商品房住宅地下车库、车位权利归属的判断依据,从中选取了适合我国商品房住宅地下车库、车位权利归属的判断依据,为厘清地下车库、车位的权利归属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针对两种不同类型商品房住宅地下车库、车位,提出地下非人防车库、车位中计入建筑容积率的车位应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部分,可以由业主专有享有;不计入建筑容积率的车位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享有;而地下人防车库、车位应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应由业主共同享有的观点。第四部分:将国内外商品房住宅地下车库、车位的权利归属模式划分为三种不同类型,即德国、日本的地下车库、车位权属为业主专有模式、美国的地下车库、车位为业主共有模式及我国台湾地区为业主专有与业主共有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比较认为借鉴台湾模式对我国商品房住宅地下车库、车位进行权属划分更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第五部分:对我国《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商品房住宅地下车库、车位的法律规定进行评析,提出应规范开发商对地下车库、车位专有部分的处分、设立地下车库、车位共用部分之专用使用权以及建立地下车库、车位权属登记制度等方面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