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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比较低,这一方面制约了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导致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的增长方式,加剧了生产和消费的结构性矛盾;另一方面劳动者收入低,劳资冲突增多,劳资关系不和谐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工资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部分,因此改革不合理的工资制度是提高劳动者收入,缓和劳资冲突,减少劳动者短期行为的关键。制度是契约参与人内在的共同意志和合作意图的体现,是契约的外在表现。从契约的角度研究工资制度是从工资制度的微观结构出发进行研究,能够更好的发现工资制度的内在问题。所以,本文把我国工资制度的研究落脚于劳资双方雇佣合约的研究,以契约关系为切入点研究我国工资制度的不足及改革的方向。本文在对威廉姆森的“抵押交换模型”进行改进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工资契约分析模型,说明了工资合约治理发挥的作用机制以及工资合约治理对工资的影响。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工资制度进行了历史比较研究,分析了各个阶段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合约的特点。同时,分析了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工资制度与工资合约的特点,并与中国的工资制度做国际比较,分析得出我国企业要创新合约治理模式,注重工资合约中的制度救济。根据我国工资制度存在的不足,本文按照威廉姆森关于制度分析框架的三个层次的思路展开,从制度环境、合约治理和个体意识三个方面提出工资制度改革的思路和建议。本文认为,应以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效率性原则、同步原则等为总体原则,建立一种相互抵押的签约前的治理模式和劳资双方共同参与的签约后的治理模式来改善工资合约的不足。同时,应不断完善我国的财政收支制度、户籍制度和《公司法》,为工资合约治理模式的创新提供一个稳定的制度环境;要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工资合约治理模式和工资制度对劳动者意识形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