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研究

来源 :北京工商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voyager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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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幅员辽阔,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农作物病虫害种类繁多,给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农业保险作为现代农业三大支柱之一,可以转移和分散自然风险,稳定农民收入,为现代农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但尽管农业生产对农业保险有着迫切需求,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却十分落后,与目前整个保险业快速稳定上升的势头很不相称。理论和实务界对农业保险的研究和实践从来没有停止过,但大多归于失败。1992年开始,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断下滑,至2004年几近萎缩,2006年农业保险发展状况有所回升,但占全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比重仍然很低。究其原因,从一般层面上来说,农业保险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具有供求双重外部性的特性,再加之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农业保险中十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导致过去纯商业化经营模式下的市场失灵,以致于使我国农业保险制度陷入锁定的非均衡状态。从根本原因来看,主要是由于政府缺位导致经营模式选择失误,以及制度建设欠缺、经营技术落后等而致。有鉴于此,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地位,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至关重要。 世界上大约有40多个国家举办了农业保险,这些国家有着不同的国情、有着不同的气候条件、经济状况、文化背景,因而也有着不同的保险经营模式。如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采用的是政府主导模式,日本主要采用政府支持下的互助合作制:一些欧盟国家和大洋洲国家采用的是民办公助模式,而亚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菲律宾等采用的则是国家重点选择扶持模式。虽然几种模式各有不同,但仍有许多共性之处。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农险经营模式长期的实践和探索,保监会于2003年底提出了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模式,归纳起来包括政府主导下商业化经营模式,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经营模式以及相互保险经营模式。这几种经营模式各自都有优缺点。由于地方政府财力各不相同,政策性经营模式实施范围有限,同时相互制保险经营模式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短期内很难迅速推广。因而政府主导下的商业化经营应当是主要的选择模式。同时,考虑到我国各地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的特殊国情,要加快发展其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这是我国目前新形势下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选择。 为了使现期经营模式发挥更大效率,还必须做好许多配套工作。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政策、产业政策的决策层面、经营者、管理者的技术层面;法律法规的制度层面趋于成熟时,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也将逐步优化。 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第一,研究方法较为新颖。以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主线,从动态角度分析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历史变迁,及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及及优化路径;第二,运用福利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及博弈理论分析了农业保险不同的经营模式下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提出了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优化的远期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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