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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广州市司法局将海珠、荔湾两个区的部分街道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地区,正式开始广州社区矫正工作。在广州试点地区,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居委会综治干部和志愿者协作,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本文将通过对广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广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发展现状、特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以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与改革情况为背景,比较其他城市的社区矫正执行模式,同时借鉴国外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研究探讨广州市社区矫正的发展前景,提出完善广州市社区矫正的对策和思路,以此促进广州市社区矫正的健康发展,帮助更多的轻型罪犯重新复归社会、融入社会,减少重犯几率,营造和谐的社会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