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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成立的初衷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推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目前,我国新三板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挂牌企业数量从2013年的300多家增加至2016年末的10000多家,新三板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但是,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质量良莠不齐,对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新三板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新三板企业的融资,不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为此,本文针对新三板市场存在的年报未按期披露的现象,从制度和监管探究问题的根源,以期能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分层建设提供建议。首先,本文以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对国内外学者对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场外市场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以及证券市场预披露制度的研究进行综述。在信息不对称、有效市场假说等理论研究基础上,从新三板未按期披露年报行为异常增多的现象出发,将2016年559家未按期披露年报的企业分成三类:企业推迟披露年报、企业拟不披露年报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并结合典型企业分别对每种情形加以描述。此外,本文还分析了新三板年报未按期披露对挂牌企业、投资者和市场流动性产生的负面影响。其次,本文结合新三板现有制度和监管模式,从制度和监管两个方面出发,探寻影响企业未按期披露的因素,同时利用559家企业进行样本的描述性统计,论证影响因素的准确性。从制度方面来看,本文认为新三板近两年来准入门槛较低,退出机制存在漏洞,新三板转板制度不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不够细分。从监管方面来看,新三板对企业未按期披露年报的惩罚力度不够,以主办券商为主的自律监管失效,且现有的监管体系存在着不足。最后,本文提出改善新三板信息披露的几点建议,包括推进新三板市场制度建设需要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并且推出新三板转板制度并建立多层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的外部监管,尤其从法律监管和行政监管两个方面加强违规披露惩罚力度,引导行业自律监管,改进信息披露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