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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设立使审前羁押这一颇受争议的议题有望摆脱为人诟病的尴尬处境,被学界誉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之突破性立法。然而羁押必要审查制度在理论和立法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远未达成共识,以至于对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十分有限,这给司法实践中该制度的运作带来诸多问题和困惑。然而司法却不能以立法不完善为由拒绝执行,这便注定了司法机关必须在现有的制度背景之下尽可能地寻求解决之道,以确保立法的落实和贯彻。如此看来,检察机关无异于“带着镣铐起舞”,促使各基层检察院在现有立法框架之下结合各地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完善。A省各基层检察机关在现有立法框架之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经过一系列实践、探索和创新,在尽可能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形成颇具特色的运作模式,积累了一些有借鉴和反思意义的宝贵经验。其中,C区检察院在A省乃至南方地区有较强代表性,“以管窥豹,可见一斑”。一可以C区窥见羁押必要性审查在A省乃至全国的运行状况;二可以羁押必要性审查为视角,窥见制度落地运行乃至中国刑事法治环境。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交代此次调查的背景、目的、调查对象和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分是对A省B市C区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工作中摸索与尝试的考察,以便了解C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适用情况,以依申请和依职权两种启动方式为视角。主要包括依申请审查中辩护律师、在押人员、检察机关三视角,判决类型、羁押必要性审查数据、依职权审查中刑事执行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三部门等情况。第三部分对C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成效进行深入评析及反思。第四部分是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路径,即明晰概念、完善立法、细化程序、完善羁押替代措施、加大司法资源投入、改进绩效考评机制、鼓励试点等。第五部分结语对此次实证研究做总结,并对总体趋势做前瞻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