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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种事件。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进入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各利益群体间特别是政府与民众的利益冲突引发了很多的群体性事件,且有越来越多发的趋势,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影响。群体性的多发,民众的不满从一侧面表明政府权力失范的现象广泛存在,比如政府权力侵害利益表达机制﹑损坏基层自治﹑不作为﹑滥用职权等等,这都是由于我国相应的法律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发挥有效作用所造成的。本文选择在众多群体性事件中极有代表的乌坎事件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个案例研究,以期归纳出规制政府权力的法律机制,让公众获得良好行政。本文一共包含了四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研究背景﹑研究现状以及研究内容等;主要梳理了群体性事件国内外研究的情况,提出主要以地方基层政府为研究对象;第二部分为叙述乌坎事件,梳理乌坎事件产生的整个过程,归纳总结出其特点;第三部分为立足于第二部分提炼出乌坎事件的政府权力失范问题;第四部分为政府权力规制的措施,有了问题就需要解决,提出应对的措施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