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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是高深学问的最悠久的传统之一。大学自治的原则自中世纪大学诞生以来就已经得以确立。本研究构建了一个分析公立大学自治模式的“目标取向(主导哲学)—权力结构(外部和内部权力结构)”二维分析框架;并运用此分析框架,系统地对中世纪、近代与现代、后工业时代(1980年代至今)以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公立大学自治形态和模式的发展、变迁历程进行历史梳理和理论分析。 历史地来看,无论是中世纪大学,还是现代大学,西方大学的自治形态都呈现出多样化和差异性。在中世纪,中世纪大学在特殊的分权社会形势下形成了一种特权型自治模式;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大学自治模式则呈现出德国式大学自治模式、法国式大学自治模式、英国式大学自治模式和美国式大学自治模式等主要类型。 后工业时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公立大学的自治形态发展呈现出一种趋同性,市场型自治模式在各国得以形成和确立。市场型自治模式产生的内部动因在于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与高等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的矛盾,外部动因在于“政府失灵”状况下政府主导的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以提高高等教育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提升高等教育绩效的改革。大学市场型自治模式的形成,在后工业社会有其深刻的必然性。各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市场型自治的改革,是西方发达国家流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新公共管理强调分权、解除管制、加强竞争,以提高公共机构的经济、效率和效能为主要目标。 大学市场型自治模式的主要特征是政府评估监督、大学高度自治、市场机制驱动。在大学外部权力结构中,政府和市场构成了影响和干预大学的两大力量。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制模式由政府控制模式向政府评估监督模式转变,其与大学发生关系的方式是宏观管理、绩效评估和问责、以金钱为主要媒介。市场也成为影响大学发展的一种主导性力量。在大学内部权力结构中,大学利益相关者逐渐获得了大学事务管理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呈现出行政权力趋向集中和主导的趋势。市场型自治模式下的大学明确了市场主体、法人实体的地位,被赋予了广泛的自治权,从表面上来看大学自治增强,实则受到来自政府、市场更多的控制,但是政府对大学的控制的手段更为隐秘、间接和策略化。市场型自治模式的实质是市场本位、过程自治。追求效率、效果、经济、竞争、责任等市场价值成为大学的目标取向、核心价值和运作逻辑,其形成过程体现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大学市场性自治模式具有大学自治、选择与多元、质量意识提高、大学效益和绩效提高的优点。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著的:大学学术自主受到威胁、公益性与市场性的矛盾与失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矛盾与失衡等问题凸显。为了完善市场型自治模式,应对大学市场型自治模式的目标取向进行调适,促使其权力结构均衡发展。大学的发展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注重实用价值与文化价值相结合、服务社会与引领社会相结合。构建大学多中心治理网络实现决策均衡,树立行政权力为学术服务的理念,是优化大学市场型自治模式的路径选择。 西方大学自治的成功经验为完善中国大学自主权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政府理念与职能的转变是完善中国大学自主权的重要条件;大学自律机制的建立是完善中国大学自主权的前提条件;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完善中国大学自主权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