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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20世纪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时断时续,却又历久弥新的话题。人们主张人权,倡导人权,但又大多把人权作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非人类的目标,结果往往与人权的理想状态渐行渐远。人权是一些被认为主要为实现个人幸福与尊严的权利,它所要防范的主要是来自国家和政府的侵害,而满足人权要求是国家和政府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国,曾出现了一个被称为“人权派”的政治派别。他们阐释人权的价值和真谛,揭露当时中国的人权状况,向政府提出了保障人权,制定约法,实行民主政治的要求,发动了一场存在时间虽短,但影响深远的人权运动。在我们已把“国家尊重并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今天,人权派的人权思想仍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因此,系统地整理、介绍人权派的思想,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仍不乏现实的意义。 本文共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人权运动产生的历史背景”。人权运动的兴起,虽然从表面上看,是由于胡适因对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保障人权命令”表示极度的“大失望”,遂在《新月》杂志上发表《人权与约法》而引起的,但这只是人权运动发生的直接导火索,在其背后则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的背景。鸦片战争后,中国人在对外夷的排拒,到对西方价值观的认同中,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的目标,逐渐接受了民权、人权及一系列相关的概念,人权派的为人权而争人权,实际上是这一漫长过程发展的必然结果;孙中山民权主义理论的形成、完善,南京国民政府依据孙中山的“党义”、“遗教”所进行的具体的训政实践,构成了人权派言说的思想与政治场景;伴随着西方文化的传播而输入中国的自由主义学理,则是人权派的思想渊源和立论基础;具有共同理想与追求的知识分子,自由结社组成的“平社”,所创办的同人刊物《新月》,则是人权论战中,人权派批评三民主义和反对共产主义时所立足的平台。 第二部分介绍人权派人权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一是人权派用他们的亲身经历和各种实例,揭露中国人权破产的现状,指出对人权的最大侵害者,正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名义的机关。二是人权派从功用的角度所阐释的人权,认为人权就是“做人的那些必须的条件”。这些条件是因时因地而异的,因而人权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的特点。据此,人权派列举了在1929年的中国,人们所必争的35项人权。在人权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