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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资源是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资源,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对农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加剧,大量农地特别是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非农建设用地扩张迅速,区域生态环境和粮食安全受到威胁,农村征地问题突出,农地城市流转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合理调控农地城市流转进程,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论文以系统论、控制论和相关经济理论为基础,按照以下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分析我国农地城市流转的现状和管控体系。其次,研究农地城市流转导致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变化,确立合理的流转管控目标,并根据农地城市流转过程建立管控系统框架。随后分析和讨论农地城市流转管控系统的四大组成部分:城市土地供给和需求调控,农地城市流转收益分配调控,农地城市流转制度管控和农地城市流转决策指标调控,最后是研究结论与讨论。对农地城市流转管控系统目标,首先明确其核心是促使农地城市流转后区域总体福利水平增加。在实践中,区域总体福利水平可采用流转农地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总和来衡量。当流转农地价值大于保留农地价值时,则可流转,否则应保护农地,这也成为制定流转决策的价值依据。管控系统的具体目标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合理调节城市土地市场供需状况,二是建立合理的农地城市流转收益分配制度,三是优化管控组织结构,四是制定合理的流转数量、时间和空间决策。研究上述四大具体管控目标,便成为管控系统框架四大组成部分。(一)城市土地市场供给和需求调控。通过建立控制模型和概念模型,分别研究城市土地市场的供给和需求调控。研究表明,应该合理选择土地直接出让水平、储备土地出让水平和土地收回水平。其次,城市土地供给控制的关键在于对农地城市流转控制。再次,城市土地供给不仅和当期征地和存量土地有关,且跟直接出让土地、储备土地和收回土地都有关。对城市消费性土地需求应尽量给予满足,对于投资性城市土地需求可采用多种手段调节该类用地收益水平予以控制,同时,应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土地,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的使用,以减轻农地城市流转压力。(二)农地城市流转收益分配调控。建立农地城市流转过程中相关权利主体收益的博弈模型,得到以下研究结论。首先,应合理确定征地补偿价格和土地交易价格,且两者差额也应控制在合理范围。这两个价格及其相互关系是为了形成土地收益在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合理的收益分配,从而使得土地流转收益分配与土地流转宏观调控相协调,保证农地城市流转合理有序进行。对土地交易价格而言,也有其合理的价格区间范围。土地交易价格不能超出收益与成本价格之差,其最小值由流转农地单位面积收益、开发商单位面积成本及隐性流转罚金决定。流转利益分配的管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综合考虑各控制指标,如土地补偿价格、土地征收价格、土地违法流转查处力度、土地处罚额度、政府和开发商的土地交易成本等。(三)农地城市流转制度管控。文中主要讨论农地城市流转管控组织制度和其它具体管控制度。根据控制模型,土地流转管控闭环控制系统对扰动的控制要优于开环控制,并对地方政府的输出扰动管控更加有效。其次,从管控系统的输出效率来看,开环控制系统要优于闭环控制系统。作为土地流转管控的反馈控制机构,土地督查部门应加强自身建设,保持管控独立性,强化管控作用。为提高系统的管控效率,应着重提高省市级土地流转管控部门的效率。从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来看,土地用途管制在保护区域生态和粮食安全的同时,对于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权价值处理还是空白,并可能造成开发商寻租活动。对具体用地项目,应着重处理好建设项目审批与农转用审批的关系,并结合信息技术加强管理。(四)农地城市流转决策管控。对于农地城市流转管控决策,文中主要分析农地城市流转的时间、空间和数量决策,并以洪山区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对于农地流转数量决策,应综合考虑一定时期内粮食安全和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及流转前后效益变化约束。对于流转时间决策,时间次优决策更具可行性,且可降低错误决策风险。对于流转的空间决策,主要采用信息技术和计量经济方法,计算区域内地块流转概率,根据不同类型的空间区域制定合理的管控策略。研究结论显示,农地城市流转的空间控制关键在于农地城市流转概率计算。在获取流转概率后,政府应根据农地用途的适宜性,从空间上划分合理的农地城市流转管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