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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2018年间,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战略联盟相关的公司公告数量由76条激增至1327条。在2009年共有8家上市公司成立股权联盟,而2015年一年共有81家上市公司成立股权联盟。单独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总是有限的,面临愈发激烈的竞争压力,更妥善地使用外部资源是企业有效的战略方向。因此战略联盟作为常见的增长手段,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而创新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2019年的两会被多次提及后,愈发突出其地位的重要性。已有诸多的文献研究证明,战略联盟能够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但战略联盟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因素还有待更多的研究。因此,本文以战略联盟为切入角度,研究其治理结构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本文首先梳理了相关文献,发现较少有文献研究战略联盟的治理结构对联盟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并且研究战略联盟治理结构的文献多是基于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研究数据,并以企业的专利数申请或者授权数量度量来衡量企业创新绩效,忽略了创新商业化产出。同时,现有文献对股权联盟资本合作方式差异的研究、资本合作方式与企业创新能力的研究较少。战略联盟的存在时间一般为3年,因此为研究战略联盟治理结构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本文选取在2009-2015年达成战略联盟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随机前沿产出距离模型测度了联盟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按照高新技术行业和非高新技术行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对样本企业分组,基于均值差异分析和面板Tobit模型实证研究不同的战略联盟治理结构和股权资本合作方式对联盟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我国参与战略联盟上市公司的技术创新效率较低,通过均值比较分析发现:股权联盟企业和非股权联盟企业之间、股权参与式联盟企业和股权合资式联盟企业之间、高新企业和非高新企业之间、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技术创新效率存在着显著差异。(2)股权联盟对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要高于采取契约治理方式的非股权联盟。企业选取股权治理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机会成本并提高退出成本,联盟伙伴间形成紧密的合作机制,能更好的应对有着极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创新活动。(3)股权参与式联盟比股权合资式联盟更能促进联盟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而股权合资式联盟由于其多层次结构有着较高的代理成本,抑制了其对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股权参与式联盟能更好地保护企业的核心知识,间接提高了联盟双方投入知识型资源的意愿,从而有着较高的技术创新效率。(4)股权联盟和股权资本合作方式对不同特征企业的影响不同。股权联盟对非高新技术行业企业的影响要大于非股权联盟,对非国有企业的影响要大于国有企业。而股权资本合作方式对高新技术行业企业的影响要大于非高新技术行业企业,对非国有企业的影响要大于国有企业。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以往多数文献单一选取企业专利申请数或者新产品销售收入作为企业的创新产出指标,而本文使用多投入、多产出的随机前沿产出距离函数模型将这两类指标相结合,从创新的知识技术产出和创新商业收入两方面综合衡量了企业的创新能力。(2)本文基于股权资本的合作方式对股权联盟进行了细分,并实证研究了不同类型的股权联盟与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拓展了现有的研究内容。(3)本文基于企业特征对样本分组回归,探究了股权联盟对不同特征企业的影响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