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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土地在大多数农民的生活中还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土地征用就成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行为。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背景下,对土地征用不当,农民失地也就意味着“失业”,从而导致各种矛盾的激化。所以,土地征用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农民利益的维护。农村土地征用涉及到各方面的关系,主要有基层政府和农民之间、基层政府和村集体之间的关系等等,要处理好各种关系,保障土地征用的顺利开展,最主要的是征地实施者的基层政府正确行使其职能和权力。当前,一些地方的政府热衷于征地,导致其很多失范行为的发生,如:过度行使征地权,导致土地的滥征滥占;政府官员以权谋私,寻租腐败等等。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究其原因,是政府官员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导致对其自身角色定位的不准,缺乏建设服务型政府和依法治国的理念,同时还有制度保障上的缺失和不足造成的。要保证基层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合法,既要从政府官员自身观念的改变方面,还要从土地制度,官员考核机制和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等制度方面着手。只有政府的行为规范了,土地市场才能建立良好的秩序,农民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本文在明晰土地征用和基层政府概念的基础上,以公共选择理论中经济人假说和委托代理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总结出目前我国基层政府农村土地征用中失范的行为表现,将基层政府处理和征地各主体之间关系的具体行为作为研究的侧重点,来剖析失范行为产生的原因及目的,且从政府及其官员的自我提升和以政策来加强其外部约束两个角度提出规范征地中政府行为的措施和对策。加强我国农村土地征用中对基层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增强其行政的透明度,来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使我国基层政府的土地征用行为规范化、合法化,更能体现征地行为中公共利益的目的和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