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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老龄化态势不断加剧,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以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土地保障能力的逐渐弱化等因素使得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很难在未来的社会中发挥其保障作用,也就是说,家庭将很难担负起农村老年人养老的重任。2009年,我国政府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已有八年的时间,这一保险制度的出台为农村老年居民提供了新的养老模式和养老思路,但如何令这一保险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始终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借鉴于各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政府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觑。因此,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明确和落实政府责任是关键所在。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的农业生产大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是其面临的难题。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已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是如何巩固这一成果使这一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是黑龙江省各级政府所面临的新问题。本文从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新农保发展现状等情况分析黑龙江省农村养老的演变进程,分析地方政府在开展这一工作时的职能所在,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优势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探寻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提出能够促进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优势并进一步优化政府责任的建议,为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本文将从五个部分对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地方政府责任进行讨论。首先,本文的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归纳总结了国内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相关文献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在阅读了大量的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实施现状以及各级政府开展这项工作时所承担责任的情况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其次,在第二部分将本文中研究对象相关的概念和定义加以界定,以经济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作为基础,为本文的进一步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并且依此理论基础对新农保制度中的地方政府责任进行划分和定位;第三,本文梳理了黑龙江省从解放前至今的各阶段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进程,分析了具体原因,为接下来对黑龙江省新农保实施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责任的具体情况分析奠定了现实基础;论文第四部分对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在第五部分进行了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中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分析,分析了黑龙江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影响因素,并且评价了黑龙江地方政府在这一过程存在的问题和责任缺失,指出了地方政府责任应该落实的具体方向;最后,在前文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黑龙江省地方政府责任优化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