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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到个人手中,形成了一种土地集体所有、个人使用的产权制度安排。在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的效益得到大大体现。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向郊区逐步扩张,这种以土地为主的产权制度就显得不适应。处于城乡接合处的农村逐渐变为“城中村”,在城市化进程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土地迅速升值,使村集体资产迅速扩张;二是经济环境大大改善,多数村集体都抓住这一有利条件,实行“城中村”改造,兴办二、三产业,集体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形成了一大笔较为可观的集体资产而在原有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下,村民与集体资产产权关系的模糊,使巨大的村财缺乏一种合理运用的能力、公平分配的渠道及科学的管理制度,带来一堆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收入、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稳定,也直接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按照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精神,农村集体经济要推进制度创新,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应以农村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以股权配置、股权界定、股权流动为突破口,构建“归属明确,权责明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机制,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运用制度经济学、公司治理理论、产权制度及股份合作制等理论,总结归纳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步骤,并对奎文区东庄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分析了奎文区“城中村”集体经济现状,指出目前制约股份合作制发展的政策不完善、执行走样、管理监督体系不完整等问题,对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公司,构建适合市场机制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内部人”控制现象,引入职业经理人,健全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改革,使其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企业,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希望本研究不但对本地区,也能对其他地区农村特别是“城中村”股份合作制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