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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屡次出现的虐待儿童事件,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威胁到儿童的生命,强化对“虐待儿童”的刑法规制势在必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虐待儿童行为的法律规制仍存在突出困境,尤其对虐待儿童的实施主体,刑法上找不到准确的依据对其进行处罚。笔者讨论虐待儿童入罪就是为了能够提高我们的立法质量,完善和改进我们的刑事立法工作;“补强”刑事法律对保护儿童功能的缺弱,抑制社会转型期来势汹汹的“虐童”暴行;建立更加严格的归责机制,“无缝”捍卫受虐儿童的合法权益。 笔者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结合自身的法律实践经验,通过适用实证分析、因果分析和价值分析等研究方法,对虐待儿童入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进而提出解决虐待儿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全文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虐待儿童问题概述。通过对虐待儿童定义的界定,虐待儿童的现状及虐待儿童行为类型的分析,界分清晰什么是虐待儿童,哪些行为属于虐待儿童问题。 第二部分是对现行法律在虐待儿童问题上的缺陷分析。现行法律对儿童保护的缺失表现在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非刑事法律对儿童保护的缺弱以及刑法对儿童保护的缺失。 第三部分是虐待儿童入罪的必要性分析。通过对虐待客体的特殊性、虐待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分析,得出现有立法不足以防止虐待儿童现象发生,得出虐待儿童入罪的必要性结论。 第四部分是虐待儿童入罪的立法思考。笔者通过对虐待儿童进入罪的法理分析,得出虐待儿童入罪的合理性。再进一步通过对虐待儿童与现有罪名界分,提出设定虐待儿童罪的一些立法构想。 笔者试图通过虐待儿童入罪的探讨,引起人们对儿童保护的重视,以达到对“虐童”事件的预防和教育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