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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转型时期,政府凭借其特殊的一级土地市场垄断权,围绕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而大力攫取以土地出让金为主体的土地相关收入。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的形成具有独特的经济制度环境:分税制、土地“二元结构”是其形成的社会制度基础,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是其发展的现实经济背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权上收,事权下放,地方政府预算内财政骤显紧张。同时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凸显,价值不断攀升,土地相关收入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以土地出让收入为核心的地方发展模式并非仅是一个经济现象,更是社会合力作用的结果,它的畸形发展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受影响和波及程度最为显著的是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尤其是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理论上,土地出让收入对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具有多方面影响,直接影响方面是指土地出让收入为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提供资金支持,间接影响包括通过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影响非经济性公共品供给所需土地供给,同时土地出让收入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土地扩张等间接促进城市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本文在对土地出让制度的成因、影响充分梳理基础上选取武汉市2002-2013年的相关数据,构建了土地出让收入与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的计量经济模型,运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方法,尝试深入探讨其对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的作用方向和影响程度。结果发现,土地出让收入对不同类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作用效果存在显著差异,并且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具体来说,土地出让收入对医疗卫生类公共物品供给影响最为明显,对教育文化类公共物品的正向效应随时间推移增强。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本文提出了合理引导土地出让收入正效应发挥作用,并分类实施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促进措施,建设宜居城市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