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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多年来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行政许可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行政许可的设定,存在着设定主体、原则、标准等都不清的问题,导致行政许可过多、过滥,影响了行政效能的发挥和依法行政的实现。
基于行政许可的设定在行政许可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本文从分析行政许可的含义及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关系入手,论述了行政许可设定的含义、行政许可设定的模式、影响因素及研究行政许可设定的意义。通过对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现状分析,包括对行政许可设定的历史沿革、存在的问题的分析,结合现行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设定的规定,包括其中确立的设定行政许可权限控制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标准、原则以及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几项特殊制度,说明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解决当前行政许可设定存在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尽管如此,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完善之处,本文特别关注和指出了行政许可法还存在着行政许可设定范围过于笼统和宽泛、不设行政许可的范围不够果断、法律保留原则适用不完全、赋予国务院“决定”行政许可设定权不妥且限制不够、赋予省级政府以规章形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但对其限制不够明确、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和制裁等问题。并分析了行政许可设定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基于传统的审批观念影响、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发育不完全、部门或者地方利益驱使、立法价值取向失衡、法治建设进程缓慢等。同时,对行政许可设定的清理实践中的问题也进行了相关探讨。最后,通过对现行行政许可设定制度进行反思,提出要加大清理力度、制定配套法规、突出事前审查和备案审查、加强监督检查和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完善行政许可设定的对策,以期对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