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流动商贩的产生在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等因为导致的劳动力富余,就业形势严峻的客观现实,是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部分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的集中体现。同时,城市规划的不合理、市民的需求造就的市场也是商贩产生的重要因为。流动商贩现象的存在对城市市容环境、综治治理、经济秩序等造成较大影响,且在管理中暴力事件频发,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流相悖。对流动商贩的管理进行改革已势在必行。
我国现行的城市管理模式以政府为唯一管理主体,它既“掌舵”又“划桨”,承担了几乎全部的城市管理事务。以流动商贩的管理为例,政府作为唯一的管理主体,强调运用行政权力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控制和管理,缺乏公众的参与和对摊贩群体生存权利的尊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种单一主体的城市管理模式日益暴露出其不适合现代城市发展的弊端,必然且已经使得流动商贩的管理陷入困境。
本文运用了治理与善治理论、街头官僚理论等相关理论,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广州市流动商贩现象及其管理的困境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提出了管理的对策。为了准确分析广州市流动商贩现象的特征,笔者特选取了宝华路段进行实证研究。笔者分别对流动商贩的主体人群特征与经营活动特征进行了概括,并进一步对流动商贩的成因以及正负效应进行了分析。然后,笔者对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的实践发展进行了概况,提出了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的困境:城市管理效率低下、“城管”面临困局和政府政策的两难选择,并对其因为进行分析。最后,笔者针对广州市流动商贩现象及其管理的现状,以治理为核心,从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式与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强调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并逐步建构起新的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最终破解流动商贩管理的困境。
本文认为,流动商贩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城市管理问题,而是一个包含城市管理问题的民生问题。政府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以治理为核心,坚持人性化管理、法治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同时通过改革原有的城市管理模式,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以解决好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公共利益”与流动商贩“生存权利”之间的矛盾和因城市管理模式滞后形成的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最终实现流动商贩的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