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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不断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导致新型利益冲突的出现,并对社会正义原则提出挑战。群体诉讼通过其特有的机能,不断寻求着相关主体科技利益享有与科技风险承担之间的平衡点,调节着科技利益的重新分配,并通过新的社会理念与政策的产出,纠正着科技发展的方向,由此,使整个社会不断地接近科技正义。群体诉讼作为弱势、分散利益的救济手段,践行着科技正义的内在要求;群体诉讼作为公共利益的助推器,通过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整合,促进着科技正义原则的实现;群体诉讼作为社会决策的产出路径,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探索着科技发展的正义方向。当然,在过程中,诸如群体成员个人利益的保护、群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权衡、司法功能的限度与正当性以及效益与公正之类的问题,困扰着群体诉讼,影响着其作用的发挥。为此,应通过强化监督与制约、明确司法权限、提高司法权威以及特定领域实体与程序规则同时构建等方式,扬长避短,促进群体诉讼推进科技正义功能的有效发挥。文章通过法社会学的视角,立足于科技发展引发的社会生活情势变化的现实,提出科技正义的概念,重视回应社会发展而产生的群体诉讼在填补法律领域中的审判与现实的审判之间沟壑的作用。通过课题的研究,有利于丰富与深化群体诉讼的理论体系,同时为克服科技发展的盲目性,引导科技发展的正义方向,寻找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