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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既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又是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对象。在西方哲学中,休谟曾对同情进行系统而深入地探讨,这不仅使他在西方的同情研究史上居于一种承上启下的位置,而且使他的同情理论在当代产生深远影响。本文旨在从休谟的文本出发,系统地梳理和构建休谟的同情理论,在回应对它的相关质疑的同时,也阐明它在休谟人性科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休谟同情理论的历史定位以及它在当代产生的巨大效应。首先,本文在梳理同情概念的历史演变的基础上,厘清同情概念的不同含义,并明确休谟的历史定位。按照“古代——近代——现当代”的阶段划分,本文将首先考察同情概念的历史演变,然后再根据历史上不同哲学家对同情概念的使用,将同情概念划分出两个层面上的三种使用:首先是同情概念在(自然)形而上学层面上的使用,即将同情概念用于解释自然界与精神界、身体与心灵之间的协调作用与和谐状态;其次是同情概念在伦理学层面上的使用,并在此层面下再具体地划分出两种使用,即将同情广义地理解为人们普遍具有的、使各种心理内容得以相互传递的一种心理机制,以及狭义地将同情理解对他人的怜悯和关爱的特定情感。最后,在这种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本文也联系休谟所处的时代背景,分别从社会文化和哲学研究两个角度分析时代因素对休谟产生的影响,明确休谟是在伦理学层面上对同情持一种广义理解,并分析这种理解如何使休谟区别于其他哲学家,从而最终揭示休谟在同情概念的历史发展中的承上启下的独特地位。其次,本文以休谟的文本为依据,对他的同情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构建。这种构建以澄清休谟的同情概念为基础,首先指出休谟的同情概念包括作为心理机制的同情和作为心理活动的同情,然后再根据这两个层面而分别进行构建:在同情机制的层面中,本文根据休谟对同情的定义指出他所理解的同情是广义的,即一种传递他人各种心理内容的一般心理机制,并对这一机制的运作过程、基础和作用进行具体阐述;而在同情活动的层面中,本文根据休谟的相关说明区分出两种同情活动,即狭隘的同情与广泛的同情,并在说明两种同情活动间的关系、尤其是狭隘同情到广泛同情的扩展的同时,着重考察同情与理性和想象力等其他人性原则或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而更深入而准确把握同情的本质。最后,在上述考察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还对休谟同情理论的特征做出系统性总结,指出它表现出经验主义、人性主义、联想主义、情感主义和自然主义等显著特征,然后再从这些特征出发来回应针对休谟的同情理论的根基和有效性的相关质疑,从而维护其合理性。再次,本文从休谟同情理论的系统性出发,详细考察了它在休谟的整个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考察以休谟对他的人性科学研究计划中的考察和运用这两个层面的区分为基础。在人性科学的考察层面上,本文首先考察同情机制与人性中的理智成分和情感成分的关系,指出由于同情与想象力和观念与印象的双重关系之间存在紧密关联,这使它可以在理智领域和情感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即同情不仅对理智领域中的特定信念起着补充性的确证作用,并使想象力的根基作用由理智领域扩展到情感领域和具体实践中,而且在情感领域中,同情可以说明一系列的具体情感的产生、转移和改变,并构成情感领域中的比较原则等其他的人性原则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在人性科学的运用层面上,同情不仅构成我们区分道德上的善与恶并做出道德判断的来源、是正义等人为之德以及仁爱等自然之德得以产生并成为德性的根据,而且由于共同利益感的形成和发挥作用离不开同情活动,因此政治领域中的正义规则的确立、实施和维系也要以同情为基础,此外,美感的产生、审美判断的做出、审美趣味标准的建立、以及对悲剧等艺术作品的鉴赏,也同样依赖作为感受和情感的传递手段的同情。最后,本文从心理学和伦理学两个方面上分析了休谟同情理论的当代效应。在心理学方面,本文不仅指出由于休谟把同情视为一种指向他人并传递他人心理内容的心理机制,因此他的同情理论与当代的他心问题相关,并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一种极具启发意义的独特的读心机制,而且,由于休谟也在行动心理学层面上强调同情作为情感传递的手段在影响意志和激发道德行为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他的同情理论也深刻影响启迪当代道德心理学。而在伦理学方面,休谟所建立的同情伦理学不仅构成斯洛特等人在当代复兴情感主义伦理学、反思规范伦理学和德性伦理学的重要理论来源,而且,休谟的同情伦理学还被积极运用于动物伦理、中西方伦理学比较研究、普世伦理等一系列热点问题中,这使它在推进相关研究的同时也在当代焕发出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