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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问题,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的核心。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发展变化来看,我国所有制经历了一个从多元到单一再到多元的往返过程,有人就认为如果我国在过渡时期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话,那么现在岂不是发展得更好?站在这种角度看待我国所有制变化的人,只看到了两个时期所有制结构表面的相同之处,却没有看到两个时期所有制内容的差别,形而上学地分析我国所有制所发生的变化。针对这种形而上学的倾向,文章通过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过渡时期的所有制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指出其错误所在,并总结出对我国所有制发展的启示。
文章首先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所有制理论,并对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时期的所有制进行了历史考察,继而从三个方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过渡时期的所有制进行比较:第一,从整体上看,两个时期所有制发展的思想基础、社会背景及模式都各不相同;第二,两个时期公有制的内容、实现形式以及主体地位也都各所不同;第三,两个时期非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关系不同进而对其发展的政策不同。通过比较,可以得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绝不是过渡时期所有制的简单复归,而是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对我国所有制的发展来说,主要有两点大的启示: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是深化我国所有制改革必须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