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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是公共领域中重要而基础的工作。有关公共服务的研究基本上围绕几个问题展开,提供什么、提供多少、如何提供。也就是根据公共服务的属性确定公共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多元化的提供主体如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和公民个人谁来承担提供责任,如何合作完成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多主体合作的具体机制构建成为理论应用的落脚点。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治理理论兴起并迅速席卷全球,治理理论强调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合作,主张通过多主体的平等合作来实现社会善治。多主体和多中心的治理范式成为一股强大的潮流涌向社会的角角落落,在公共管理领域,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民个人多主体、多中心、多方式的治理范式成为21世纪最热门和最人性化的公共管理范式。
本文借用奥斯特罗姆教授的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为视角分析公共服务提供中多主体合作机制,运用规范分析和文献分析的研究方法,利用框架完善的关系结构和分析层次,建构了公共服务提供中多主体合作机制的研究框架。逐一分析合作机制的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实施机制。力图通过系统的理论阐述和详尽的理论分析来理清多主体合作机制的影响因素和具体机制,拓展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的应用范围,给多主体合作的实践化提供一些指导和帮助。本文除导论和结论,主要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多主体合作机制的基本理论分析。界定公共物品、合作机制、多中心治理等基础概念,介绍公共物品的属性研究与提供模式,阐述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的核心内容,引出笔者改造的公共服务提供的多主体合作框架;
第二部分,多主体合作机制的影响因素分析。借制度分析框架中行动舞台、共同体属性、自然/物质属性等要素阐述影响合作机制构建的外部因素:合作机制的原则、各主体角色定位和组织文化中公共精神的作用。
第三部分,多主体合作机制的具体机制分析。应用制度分析框架中通用规则的架构和多层面构建(立宪选择层面、集体选择层面、操作层面,结合中国公共服务提供的现实,得出具体的合作机制构建。从宏观到微观分为三个层面:
首先阐述立宪层面上法律政策体系;从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各种主体行为的宏观层面分析。
其次分析集体选择层面上制度化的组织结构体系设计,具体包括平等互信的政治对话机制、统筹兼顾的组织协调机制、互惠互利的利益协调机制、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畅通无阻的信息共享机制等具体实施机制;同时指出人际关系等非正式规则对合作机制的影响。
再次阐述操作层面上灵活多样的合作实践。主要是考察社区等实践场所中的合作形式,发掘自主治理的成果,提出自主治理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第四部分,多主体合作机制的实施构想。阐述本文研究对当前合作困境解决的帮助,强调公共精神与自主组织的成长,对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