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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政治生活的历史长河中腐败与反腐败是恒古不变的主题之一。腐败现象是伴随着公共权力的出现而出现的,只要是公共权力存在的地方,就会有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由此可见,腐败就是利用公共权力,违背公共目标,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税务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为腐败提供了温床的条件,不可避免就会产生腐败现象。税务腐败就是税务人员通过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等税收权力以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当前,全国上下高举反腐败的旗帜,而税务腐败却困惑于这样一种现实:对反腐败提出了高要求,对反腐败投入了强力度,但腐败之风却屡禁不止,甚而愈演愈烈。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反思现有的思路与措施,科学有效地探索税务反腐败的对策,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本文从分析滁州市地方税务局腐败的基本现状出发,介绍了滁州地税反腐败的措施,结合其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指出在执行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反腐倡廉教育流于表面形式,走过场;在管理上没能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监督部门疏于监督,惩处力度不够;制度缺乏针对性,不能做到有令禁止。同时,分析出现腐败现象的原因:理想信念动摇,法律观念淡薄;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不到位;制度约束力不强。在分析的基础上,对税务部门反腐败的对策进行了勾画,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严格廉政工作的日常管理、始终坚持对税务干部的监督制约、不断推进税务机关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建立一套教育、监督、制约并重的反腐体系。以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建立一支人人都可以信赖的税务干部队伍,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无私奉献、积极进取,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相信伴随着反腐倡廉呼声的不断高涨,税务部门必将越来越关注反腐败工作,期望本文能对税务部门反腐倡廉水平的提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