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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山地城市重庆的御临河河岸带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近自然植被修复工程”治理后的河岸带,以及未经治理的河岸带进行景观格局、植被组成等的对比分析;再基于近自然治理理念,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修复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分析。总结对比和评价的结果,探究近自然植被修复措施的优劣,提出优化建议,以期为山地城市河岸带的生态修复建设提供一定参考和依据。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经近自然植被修复治理后的御临河河岸带植被景观格局更具整体性,植被覆盖率更高。研究区域总面积为12.4972km2,植被覆盖率达85.14%,河岸带各用地类型的面积关系为:林地>草地>建设用地>耕地>园地>其他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分区域看,治理后河岸带的总面积为6.368km2,林地面积最大。未治理河岸带的总面积为6.129km2,草地面积最大。对比可知,治理后河岸带的景观格局分布更具整体性,景观异质性更高,景观生态过程更为活跃,更有利于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发展。(2)治理后河岸带植物群落类型更丰富。整个研究区域总体归纳出4个植被型组,9个植被型,56个群系,153种群丛。治理后河岸带的植物群落具有4个植被型组,9个植被型,54个群系和132个群丛,以常绿阔叶林(樟树林、天竺桂林、黄葛树林)、落叶阔叶林(蓝花楹林、构树林、银杏林)为主。未治理区河岸带的植物群落类型具有3个植被型组,8个植被型,45个群系和104个群丛,其中以落叶阔叶林(构树林、慈竹林)为主。对比可知,治理后河岸带的植物群落类型多样:未经治理河岸带的植被受外界各种不良干扰较大,样地间植物群落分布差异较大,总体而言,主要由构树林和竹林为主,植物群落较单一。(3)治理后河岸带植物物种组成更丰富。整个研究区域共记录到366种植物物种,分属于106科,253属。蕨类植物7科9属11种,裸子植物包括4科7属8种,被子植物95科237属347种,占总种数的94.8%。未治理河岸带区域内共记录到252种植物,较该区域前一年的植物物种数减少13种;经治理后河岸带共记录到共计273种植物,较前一年增加26种植物,其中包含自然生长的17种草本植物。进一步计算比较,治理后河岸带植被的整体Margalef丰富度、Pielou均匀度指数、Shannon-wiener指数均高于未经治理区域的指数,治理区的Simpson优势集中性指数低于未经治理区域的指数。即治理后河岸带植物物种更丰富,群落的结构和功能更为复杂,物种均匀度更高;而未治理区域河岸带植物群落结构由某些物种占据较高的优势,而其他植物种类较少、分布不均,使得整体群落结构简单。(4)治理后河岸带植被中乡土植物的利用比例稍低。御临河河岸带植物中,共计出现52种外来植物,涉及32科49属,占总种数的14.21%,乡土植物的占比则高达85.79%。治理后河岸带包含外来植物48种,未经治理河岸带包含的外来植物25种。经治理后河岸带的外来物种较未治理区域更多,但其中的外来植物多为园林引种的观赏植物,不具有入侵性质,不会威胁河岸带生态系统,未经治理区域的外来植物中存在入侵种。(5)治理后河岸带植被的观赏性更高。无论是观花植物、色叶植物、常绿植物还是异形叶植物,以及各类型植物的季相变化方面,治理后河岸带所包含植物都较其他区域更丰富,表现在植物的观赏性和景观的季相变化上,治理区的治理效果都较好,主要归功于治理区对观赏植物的引种栽培。(6)运用AHP法,建立河岸带近自然植被修复工程效果的评价体系,共计四个层次,其中约束层四个因子(近自然度、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应用与管理),标准层14个指标。结合御临河典型群落的野外调查实测数据,确定各指标的具体评分标准,以量化指标的客观评分标准为主。利用上述评价模型对御临河治理后各区域进行定量与定性的综合评价,得出各区域的综合得分等级,发现治理后河岸带的生态环境等各方面表现较为良好,但仍存在不足之处。经分析:(1)经治理的河岸带较好地发挥了固土护坡、提高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效益;景观效果良好、发挥了滨水绿地空间的游憩功能,同时一定程度地实现了低影响开发与应用,低成本管护与可持续发展。(2)部分治理后河岸带存在植被存活率低、病虫害能力不足、景观效果不佳、后期管护需求度较高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外来植物引种过多、人工草坪应用面积大,导致植被适应力、抗逆性不佳,后期养护需求度高。(3)评价得分较高的治理后河岸带,治理效果兼顾了景观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了近自然治理的低影响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总结其优良的治理模式和植物配置模式,以尊重自然的理念出发,因地制宜的设计与植物群落构建方式,为其他山地城市河岸带的近自然植被修复治理提供了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