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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基础的一环,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级权力机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人大的作用日益显现,乡镇人大更好地履行其各项职权,对于巩固基层人民政权,促进乡镇社会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国一些乡镇人大履行职权情况并不令人满意。本文以陕西省凤翔县乡镇人大履行职权为个案,通过对该县所辖各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对各乡镇人大基本情况,包括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人大工作条件以及乡镇人大代表情况深入了解和调查,以及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任免权等基本职权情况的调查,发现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确实存在不到位之处,归纳乡镇人大履行“三权”存在的问题,并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乡镇人大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乡镇政治体制混乱,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到位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乡镇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理顺乡镇领导体制、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等强化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建议。本文的研究旨在通过对凤翔县各乡镇人大的个案分析,对我国乡镇人大履职和发展提供对策和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第一章,对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了梳理,并对该选题的研究现状予以综述;第二部分包括第二、三章,对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概念以及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明确了乡镇人大各项职权的定义和范围;第三部分包括第四章,将调查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对凤翔县各乡镇人大基本情况进行介绍,重点分析了各乡镇人大“三权”的履行现状,认为各乡镇人大在履行职权方面有不足之处;第四部分包括第五、第六章,是本文核心部分,将第四章现状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汇总,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乡镇人大代表、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和人大工作条件等履行权力的主体存在的不足和乡镇党委及政府,法律的不足对于人大履职的限制,进而得出理顺乡镇领导体制、完善乡镇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建设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