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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联交易作为一种交易手段一向颇具争议性,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由于国内法制环境的不完善性和股票市场设置的不合理性,造成关联交易并没有实现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以及提高公司的业绩的功能,而且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源大部分控制在第一大股东手里,关联交易反而容易成为大股东为了获取自身利益而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经常采取的一种手段,因此国内大多数学者普遍不看好关联交易这一种交易手段的积极作用。而整体上市作为一种新的企业并购和重组的手段,在减少关联交易中存在的种种不合理及不正当行为的同时,不仅能够减少同业竞争,而且由于并购和重组的是集团公司自身的业务和资产,使其能够最大化公司效益,实现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本文首先从国内外目前对关联交易和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这两个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整体了解和对比,通过梳理前人的研究观点建立了本文的研究基础,然后从整体上市与关联交易的相关理论知识入手,介绍了整体上市概念的来源、模式以及优缺点,并描述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关联方的界定,以及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和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整体上市与关联交易的理论分析和数据对比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假设,最后通过进一步地实证研究分析了在已经实现了整体上市的公司中,影响其关联交易程度的各种因素。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建立了回归模型,并利用最新数据对本文观点进行了描述性统计、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等实证检验,最后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我国公司的整体上市是通过改变公司股权结构来影响关联交易的程度;关联交易的存在及程度与第一大股东和流通股东持股比例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征显著相关,只要上市公司中存在集中控股的大股东,就会存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程度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