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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播媒介和传播技术的出现,使得不同类型的文化传媒企业不得不向前快速发展,这也为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选择上市寻求资本市场支持成为这一阶段的必经之路,依靠资本市场这个大平台,文化传媒企业可以寻找更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其品牌力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对其以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但是很多急需迈入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由于IPO严格的要求、高额的成本、复杂的审批流程等诸多不利的因素,而被拒之门外。在这样的状况之下,大多数企业都会利用借壳上市的方法来进入资本市场。CH公司原计划IPO上市,2012年5月初报送了相关申请材料,但十个月之后,CH公司向证监会申请终止审核,自愿放弃了排队时间较长的IPO上市。2013年5月CH公司和江苏宏宝进行重组,准备借壳上市。依照双方的借壳重组方案,CH公司将整体置入江苏宏宝,而江苏宏宝则将原有资产全部置出,彻底转型为影视公司。企业在借壳上市后是否达到企业预期目标,做到企业主营业务发生改变,彻底改变目前的经营情况,有效的增强其长久盈利的能力,使企业的发展更具有潜力,全面提升企业整体资产,都值得进一步探究。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对CH公司借壳江苏宏宝上市的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首先,介绍本次交易的背景、过程,分析了双方的动因、对壳资源的选择以及借壳模式;其次,从借壳上市的非财务绩效和财务绩效两方面进行分析,借壳上市后的非财务绩效主要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融资、经营规模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五个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财务绩效评价主要利用会计指标研究法来全面分析CH公司借壳上市前后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同时选取五家同行业、经营版块相同或相近的企业进行均值的对比。基于对案例的剖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从CH公司借壳江苏宏宝的案例分析来看,CH公司选择了合适的壳公司,通过置入优质资产、置出原公司的不良资产,改变了公司经营困境,增强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品牌竞争力。CH公司在借壳上市后拓宽了融资渠道,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规模,完善了治理结构。最后本文提出了企业在借壳上市过程中要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跟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