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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维系着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土壤环境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生态安全、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因此,土壤环境保护意义重大。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粗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而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质量受到严重影响。本文以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导向,以全市农业用地和饮用水源地为主要对象,在收集整理全市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利用ARCGIS软件进行插值分析与图形叠加分析,对全市农用地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划分;划分出全市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和污染重点治理区域(本文中简称“两区”),确定优先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的范围及面积大小;并对划分区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进一步明晰区划范围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下一步土壤环境分区分类保护与治理修复提供科学指导。通过研究所获得的主要结论如下:(1)本文共划定土壤“两区”总面积为669941.89ha,约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2%。其中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共划定536块,分布于全市14个县(市)区,划定面积合计为638938.89ha,约占本次土壤“两区”区划总面积的95%;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共划定17个片区,主要分布于东川区等9个县(市)区,划定面积合计为31003.00ha,约占本次土壤“两区”区划总面积的5.00%。(2)在优先保护区划定类别中,共划定基本农田类保护优先区459块,总面积为331198.60ha,占全市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总面积的51.84%;园地类保护优先区37块,总面积为5649.11ha,占优先区总面积的0.88%;水源地类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11块,总面积约为20574.82ha,占优先区总面积的3.22%。(3)从土地利用类型来分析,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以耕地为主,约占全市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总面积的55.00%;其次为林地(主要分布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约占总面积的30.00%;再次是园地,约占本次划定的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总面积的4.00%;最后为水域,仅占本次划定的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总面积的1.00%。(4)划定的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中农用地面积为19135.00ha,占总划定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面积的62.00%;建设用地面积为11868.00ha,占总划定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面积的38.00%;全市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主要分布于东川区、石林县和安宁市,分别占本次划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总面积的33.00%、23.00%和18.00%。通过区划,为下一步开展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和土壤环境治理与修复提供科学指导;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保护管理对策措施,严格防范土壤污染、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维护农业生产、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切实保障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全市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