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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依法行政与和谐社会构建进行了论述。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所谓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依法治国,完善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的目标。没有法治,没有依法治国,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贯穿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自始至终和方方面面,反映到行政权力运作过程中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是同一主题在不同层面上的反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和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