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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1983年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后,2007年中央又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始终对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我国目前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环境信访投诉呈上升趋势,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频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形势严峻。改革开放30年来,三资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一个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吸收境外投资对我国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三资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浮出水面:不仅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在我国从事本国(地区)严格限制的重污染行业,大大加剧了我国环境负荷;甚至还有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肆意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还引发了居民冲击企业等群体性事件。为什么具有环境管理与技术双重优势的三资企业成为了污染者?关键在于未能形成对三资企业有效环境监管,而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提高,盲目引进重污染行业的三资企业,而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地方政府对环保部门的正常监管加以限制,甚至以出台违反国家环保法律的“土政策”的形式为污染企业“保驾护航”;其次是由于我国对三资企业环境监管存在盲区、监测技术落后、环保部门执法能力建设不足等原因导致环保部门无法准确掌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再次是由于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违法处罚力度小等原因导致环保部门既不能震慑违法企业又无法有力推动企业主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最后是由于三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少,国内环境经济政策对三资企业发展制约有限,缺少对三资企业环保工作的综合监管体系。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要保证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大力发展三资企业是其中一个重要举措,但应同时做好对三资企业的环境监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做好对三资企业的环境监管,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对三资企业投资加以合理引导,避免其在重污染行业的过度投资,另一方面要理顺环保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地方政府与环保部门共同做好三资企业环保监管工作;其次要形成有效监管,从健全环保法律法规,运用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提升环保部门执法能力等方面提高监管水平;再次要从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手段推动三资企业自觉守法,开展节能减排;最后要通过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积极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等方面形成对三资企业环保工作的综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