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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自治到自治行政,行政法正经历着巨大的变迁。“全能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为公民自主与社会自治提供了一定的空间。行业协会自治成为社会自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转型期,我国行业协会自治面临很多棘手的问题,但相关研究仍然匮乏。 本文立足于本国特殊国情,在宪法与行政法基本理论框架下,系统论述了行业协会自治的基础理论。其主要内容为:第一,拓展了行业协会基础理论研究范围,包括:诠释行业协会的法律概念,明确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厘定行会自治权、公民权、行政权的分野,圈定行会自治权在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