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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已经成为我国生产活动中重要的办公工具。运用计算机软件编辑电子文档,并通过打印机输出在纸张上形成的打印文件,因其制作过程简易、快捷,已逐步取代了书写文件,成为常用文书的主要形式。与此同时,以打印文件为鉴定对象的司法鉴定案件也随之增多。打印文件的制作过程包括了编辑电子文档和打印机输出两大阶段。如同书写文件上字迹的特征反映了书写人和书写工具的特点,打印文件的特征也会反映出编辑软件和打印机的特点。然而,以往针对打印文件特征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打印机的特点,鲜有涉及制作软件特点的系统研究。由于对打印文件特征的研究不全面,导致实践中打印文件某些特征的成因不明,如对可疑变造文件的检验中发现的行间距变化,无法判断其是因为变造造成的还是由于软件编辑所致。常用办公软件包括:文字编辑软件、表格编辑软件、演示文稿编辑软件以及图片处理软件。在司法鉴定实践中需检验的打印文件大多是没有图片的纯文字文件。故本文以常用文字编辑软件为对象,研究其特点及其在打印文件鉴定中的应用。本论文共有三章。第一章阐述常用文字编辑软件的概念,并通过调研统计不同文字编辑软件的使用率,确定常用文字编辑软件的范围。虽然文字编辑软件种类繁多,但是日常办公中常用文字编辑软件的范围相对集中。本文首先通过调研,统计各款文字编辑软件的使用情况,再根据使用率的高低确定哪些软件为常用文字编辑软件,并将其作为下文的研究对象。第二章对比了不同文字编辑软件的编辑功能,发现每款特有的编辑功能,以及相似编辑功能编辑效果的区别,并探讨这些特点在司法鉴定实践中的应用。虽然目前常用文字编辑软件的功能种类差别不大,都可以实现文字、段落、页面格式的设置,但是不同系列的软件在具体的编辑功能方面存在个性化的差别;同一系列软件的不同版本之间也存在编辑功能及其编辑效果不断优化的过程。通过比较研究,总结不同文字编辑软件编辑功能及其编辑效果的差异,分析这些差异点的特殊性及稳定性,并以此确认其在打印文件鉴定应用中价值的高低。第三章,比较研究打印文件上编辑软件特征与变造特征的区别。司法鉴定实践中,需检验的打印文件上软件编辑的特征和变造导致的特征很容易混淆,严重影响了鉴定人的判断,甚至导致错案的发生。为准确地区别两者,本文通过实验研究,发现、总结编辑软特征和变造特征的差异,为实践中打印文件鉴定提供可靠的判断依据,杜绝错案的发生。本论文从常用文字编辑软件的编辑功能特征、编辑效果特征,以及软件编辑特征和变造特征的比较入手,研究文字编辑软件特征在司法鉴定实践中的应用,以期对打印文件鉴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