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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利济财团成立于1937年1月,1939年8月1日结束,历时两年零七个月。其由川盐银行、美丰银行、川康殖业银行、重庆银行、四川商业银行、江海银行、四川省银行等重庆七家银行组建而成。财团的组建与当时四川所开展的禁烟运动息息相关,其实质是重庆金融业为配合四川省政府所实行的烟土统制政策,而由七家银行所临时组成的金融联盟。以往学术界对于该财团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根据已掌握的材料,意图重新对此问题加以探讨,以期有所突破。利济财团的组建是一种时代的产物,它的组建与1935年四川省政府迫于国民政府压力厉行禁烟有着莫大的关联。而1937年四川省政府迫于财政困境,一改寓禁于征的禁烟政策为烟土统制,意图获取巨额利益,却苦于统制资金无着,不得已求助于重庆金融界,是为财团产生的直接动因。从利济财团各成员行同政府的关系考量,利济财团得以组建的原因,除了巨大的获利前景外,另一方面则主要得益于长久以来各行与四川政府间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就财团的运行而言,重庆利济财团作为四川烟土统制体系的重要一环,它通过开立期票、垫付款项、提供贷款等方式,对保障该体系的顺利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财团领导人基于以往与四川省政府合作进行烟土贸易的经验以及感情等方面的考量,盲目乐观,对于可能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导致财团运行逐渐出现偏差,垫款日多,危机开始显现。抗战爆发后,各行在艰难渡过七底比期之后,财团无力兑付财团所立七底期票,“重庆利济财团风潮”爆发,提存风起,受此“重庆利济财团风潮”影响“重庆公债风潮”爆发,重庆金融界陷于绝境。而后在刘航琛等人以及国民政府、四川省政府等的大力救济下,风潮得以平息。风潮平息后围绕着财团未兑期票、垫款等问题,利济财团、四川省财政厅、禁烟总局等经过协商,通过发放烟土实物,由各行白行销售,拨付款项等方式加以解决。就重庆利济财团的影响而言,一方面“重庆利济财团风潮”及“重庆公债风潮”的爆发促使重庆金融格局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它推动了四川禁烟控权由四川省政府向国民政府的转移。此外,利济财团配合四川省禁烟局实施烟土统制,实质上是重庆金融业与二十一军、四川省政府长期合作的延续,通过对它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对民国时期重庆地区金融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有所了解,亦可对于现在我们如何处理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