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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审计的对象直接聚焦到领导干部的资源环境责任,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2017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要求从2018年3月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常规审计,在我国范围内推广实施。然而,作为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抓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的时间不长,可供参考的理论与统一规范成熟的做法还较少,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许多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对于责任的界定便是其中重要的一例。本文介绍了推行该审计的现实意义,对现行的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界定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章以及有关领域专家学者的观点进行了综述,总结了责任界定的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现状,认为目前责任界定的内容比较广泛,界定的方法和手段也各不相同,界定的重难点也因各地而异。同时,本文归纳出现行做法的若干成功经验和存在不足,对比财政财务经济责任的认定,环境责任界定的困惑主要是基础数据比较薄弱、理论指导也并不完善,责任归属的难度较大,界定手段运用不够充分,界定标准也不明晰以及审计主体素质与经验欠缺等。进而本文以H省A市审计案例为例,从审计过程、审计依据、审计结果等角度,提出了责任界定在审计实践中值得借鉴之处,主要是在于运用了比较全面的审计依据,审计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分布多个时间段,注重清晰反应数据的动态变化等,使得审计结果具有一定说服力。由A市的实践经验,笔者对未来责任界定的制度建设、标准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议和意见,强调了加强该审计的“基本建设”,如完善环境预算与决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环境资料数据库,建设环境责任指标体系,提升审计人员执业胜任能力等,并指出优化责任界定可通过规则路径,即健全科学、明晰的评价标准及环境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管理路径,即加强责任界定基础数据资料的体系化建设;通过组织路径,即对接经济责任审计、环境巡视、政策跟踪审计和与其他监管力量的协同;通过技术路径,即综合信息化手段和传统审计方法;通过素质路径,提升审计人员职业水平和创新能力。通过这五个方面的不断完善,以期更好地服务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为深入解决有关责任界定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