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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评估是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离不开高等教育评估这一活动的有序开展。我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展高等教育评估活动以来,高等教育评估活动一直是以政府为主导,评估活动虽然也有社会力量的参与,但其发挥的作用却极为有限,整个评估活动可以说是“由政府来,到政府去”。我国政府这种控制型的评估模式虽然在初期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与高等教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这种高度集权的政府职能与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要求出现了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论述了政府的高等教育评估职能,分析、总结了英、美、法、日四个国家的政府高等教育评估职能的一般特点、经验及启示,探讨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职能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认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存在着主体单一、评估方案不完善、指标未分类分层、缺乏事后监督系统与元评估、评估理论滞后等一系列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与改进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就必须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最终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体制。这其中,政府应当以服务型政府及新公共服务理论要求为导向,转变自身管理职能,变“掌舵”为“服务”,并通过采取引导发展民间评估机构,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认证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评估法律法规等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高校自主办学、社会积极参与的管办评分离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核心概念、目的、思路及方法;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比较与分析国外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先进经验及其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改革的启示;第三章,介绍我国政府高等教育评估职能的现状及问题;第四章则提出了改革我国政府高等教育评估职能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