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审计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高层次的国家经济监督。国家审计监督体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审计监督的效果。自1983年以来,中国国家审计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对于中国审计体制是否能够发挥实质性的监督作用,一直存在着争论,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许多学者和实践者,提出了重大质疑,并因此,提出中国国家审计领导体制变革方案。但是,一方面是审计界的极力呼吁变革,而另一方面是审计体制的照常运行;为什么会有如此反差呢,为什么学者提出的变革方案没有被采纳呢?本文认为审计生态环境中政治行为主体的意愿和力量对比,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体制设计和变迁与否。 国家审计具有双重属性——政治属性和技术属性。其中技术属性是审计的根本特征,它决定着国家审计监督的效果;但是,技术属性的实现最终依赖于其国家属性,即国家内部行为主体的意愿、能力以及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世界各国审计领导体制多样性就源自于各国内部政治行为主体意愿和力量的对比。 中国国家审计的政治生态环境不同于西方国家,执政党在中国政治生态中起着重要作用。执政党、政府、人大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权力关系下的行为取向,对国家审计领导体制的选择具有重大影响,即执政党加入了人大和政府之间的博弈影响了中国国家审计的选择。 审计建制时,执政党和政府相结合,执政党和政府的合力远远大于人大力量,决定了行政型审计领导体制的确立;经过20多年的演进,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党政关系开始规范化,但是,党和政府合力的现状仍旧存在,人大自身仍旧存在极大缺陷,政治力量对比没有根本改变。这是中国审计领导体制没有实现变迁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