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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涉及到制度、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已作了多次的相应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自上个世纪50年代至今,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房屋拆迁、转轨时期的房屋拆迁、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房屋拆迁三个阶段。城市房屋拆迁改善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的住房条件,拉动了经济发展。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仍不完善,拆迁问题仍然很多。这些问题既涉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方的利益,也涉及到拆迁制度的安排。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拆迁评估问题、补偿安置问题、大拆大建问题、强制拆迁等。本文在指出房屋拆迁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基础上,重点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如拆迁人方面有指导思想原因、利益驱动、责任不明等;被拆迁人方面有思想观念、历史、现实问题等原因;房屋拆迁制度原因表现在没有建立房屋拆迁的土地征收制度、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矛盾,没区分公益目的和商业目的、拆迁行政程序违规等原因。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途径:强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