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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会计界越来越注重研究公允价值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问题。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公允价值及成本模式这两种会计模式中任选其一,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并且要将选定的会计模式一贯地应用于公司的全部投资性房地中。 由于我国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才刚刚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许多投资性房地产的升值潜力还是比较大的且预计会将持续。大多数的投资性房地产经过数年之后,不仅不会因为计提折旧而引起其市场价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还经常会高出其初始投资成本从而获得大幅的增值空间。这就使得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与一般的企业固定资产具有很大差异性。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房地产价格的长期上扬,从而导致了使用历史成本计价的账面价值和现实市场的真实价值间出现了巨大的背离。至2012年,新准则颁布五年之后,我国早已实现了新旧准则的平稳过渡,而房地产业的限价政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中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情况如何,公允价值的使用对企业都产生了哪些影响呢?现在我国仍将历史成本模式作为基础计量模式,而谨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是什么样因素影响了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呢? 本文基于以上疑问,以房地产上市公司为例对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的运用作了研究。本文采用规范性研究及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论述;其次,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公司的财务、融资、纳税等几方面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最后,文章通过案例分析,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为房地产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了量化式分析,有效的验证了前文的研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