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名词化结构及其在法律文献汉英翻译中的应用

来源 :上海海运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sgistsg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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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多用名词,汉语多用动词在英汉对比泰斗刘宓庆先生、连淑能先生的著作中都多有提及,这是英汉两种语言比较中一个非常突出的差异。“英语倾向于多用名词和介词,汉语倾向于多用动词”,“英语的名词化往往导致表达的抽象化”。英语中含有大量的抽象名词,而且具备丰富的词义虚化手段,因而在英语里使用相当普遍,尤其常用于社会科学论著,官方文章,报刊评论,法律文书,商业信函等文件。随着中国进入WTO,中国经济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融入世界经济。而在当今这样一个高度法制化的社会,法律法规与人们的经济生活已经是休戚相关。来华投资的海外投资者需要了解中国的法律,而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又对国人提出了了解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法律文献的翻译也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历来有关法律文献翻译中独到的理论并未得到深入研究。在法律译界,陈忠诚先生可谓一家,常有法律文献翻译心得见于报端书头,其中不乏精辟、独到的见解,也让法律译界后来者受益非浅,可他却从未将翻译实践之心得与翻译理论相结合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不可不说是一种缺憾。本硕士论文试图从英汉对比这方面着手研究英语名词化结构在法律文献翻译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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