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准征收的规范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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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征收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立法行为、行政决定或行政事实行为,对私有财产权进行过度限制,使财产权人承受特别牺牲,并应给予补偿的行为,简言之,即公法上的应予补偿的财产权限制。尽管准征收制度在我国立法层面还未被正式确立,准征收及其相关概念还只是学理概念,但现实中,无论是法律、各级行政规范,还是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都是广泛存在的,其中许多限制已经超越了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使得财产权人承受了特别牺牲,而在多数情况下,财产权人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准征收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行政主体、司法机关缺少明确的行为依据,进而使得公民合法财产权难以获得公正补偿。因此本文沿着我国准征收的概念和理论基础、现状检视、经验借鉴的思路,进而提出对我国准征收规范路径构建的建议,以期切实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本文除绪论外分为四章。第一部分以准征收的基本理论为主,厘清准征收的概念和理论基础。通过概念辨析,选择“准征收”的概念来代表我国应予补偿的财产权过度限制的情形,赋予准征收以符合我国法律环境的内涵,并提出其具有四大核心特征。准征收产生于财产权的三元结构,是财产权社会义务理论及警察权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有着自身的价值倾向。第二部分围绕当下我国准征收的法律困境展开。一方面,我国关于准征收问题的规范依据较为匮乏,而另一方面,在现实中已经呈现出多种类型的准征收情形,尽管在行为方式上有所差异,但都造成了财产权人的特别牺牲。法律资源的缺乏,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救济的作用,更使得财产权人难以得到补偿。第三部分为准征收规制路径的经验借鉴。目光主要聚焦准征收制度较为完备的美国、德国,分析两国各自具有代表性的准征收规范路径,主要从形成路径、识别判定路径和救济路径三个方面进行经验借鉴,一切从我国实际出发,选择性吸纳域外优秀的做法,以期为我国解决相似问题提供可能的进路。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准征收规范路径构建的具体建议。第一,应当尽快在立法层面确立准征收制度,将准征收相关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确立准征收的法律保留原则,这是构建准征收规范路径的前提;第二,因现实中准征收情形的复杂性,应构建层次性、综合性的认定标准体系;第三,在完全补偿原则下,从补偿范围、标准、方式三个方面,初步构建起准征收的补偿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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