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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作为新型的富有生命力的经济形态对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的作用日益显著,知识经济业已成为所有创造价值要素中的最基本要素,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已经成为国家充分发挥知识资源的重要保障,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尽管已经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但总体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人力资源素质仍然偏低,创新能力仍存在不足,这要求我国必须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切实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型经济和知识型经济发展。知识是一种非排他的公共品,知识生产者无力应对知识外溢导致的个人效益降低从而减少创新活动,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保障了其知识资产的专有性,可以使创新者获得报酬来激励创新,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过强会造成创新者垄断市场,阻碍新的知识生产者进入市场进行创新活动,所以测度和界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于该制度的架构是必要的。本文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旨在通过分析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影响机制以及实证分析,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并就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界定和完善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本文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制度从创新机制和国际贸易两方面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探讨,不同于主流西方经济流派得出的正向相关的结论,本文试图探究其影响机制的复杂性,包含不同的正负结果,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对全面实证分析,为理论分析提供了实证基础。关于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的主要观点是:第一,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与国家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影响机制,包含多种正向和负向的效应,需要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法一概而论;第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加强总体而言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正向的,但对部分落后地区和行业其影响是不显著的,保持弱保护水平是最优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