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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新时期公共卫生建设的战略目标,而实验室设备装备和检验能力建设是疾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疾控机构科学规范化指导疾病控制工作的能力基础,是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技术支撑。为全面了解淄博市疾病控制机构卫生检验资源配置现状与检验能力,制定淄博市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和检验能力建设规划,提高检验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切实承担起《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任务,确定在淄博市范围内开展疾病预防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和检验能力现状调查。本研究主要采用普查方式,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淄博市疾控中心及所辖的8个县(区)疾控中心从单位基本情况、机构资质、资产收支、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配置、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采用了描述性流行病学研究方法,查找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结果:(1)基本情况:淄博市市县两级疾控中心除桓台县防疫站为差额预算管理且未进行两项体制改革外,其余8家单位均为全额预算管理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且已改革完毕。(2)机构收支情况:淄博市疾控中心2007、2008年财政拨款分别占总支出的90.0%,89.5%,但基本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86.3%和88.0%;所辖县(区)疾控中心2007、2008年财政拨款分别占总支出的69.8%、75.6%,基本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92.4%、90.2%,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受其影响,2007、2008年各单位对业务房屋建设均未投入,对仪器设备投入也较少,淄博市疾控中心仪器设备投资占总支出的10.7%,1.9%;县(区)疾控机构占总支出的2.21%,2.25%。(3)人力资源:各单位人员数量多,质量不高现象并存,特别是检验人员数量较少,专业、职称、学历分布不均衡,人员搭配不尽合理。(4)实验用房:淄博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存在建设规模不够、实验用房比例不科学等诸多问题(5)实验室获得资质情况:淄博市疾控中心获得的各项资质基本能满足工作需求,各县(区)疾控中心获得资质较少,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还有待加强。(6)仪器设备配置:截至2008年底,淄博市疾控中心A、B、C三类仪器设备的配置率分别为73.7%、63.9%、15.5%;所辖县(区)疾控中心三类设备的配置率分别为48.7%、42.2%、16.2%。市县(区)两级疾控机构设备种类及数量明显不足,.部分仪器设备陈旧,运行状况较差。(7)检测能力:淄博市疾控中心A、B类检验项目的开展率分别为59.3%、20.3%;所辖县(区)疾控中心A、B类检验项目的开展率分别为45.8%,14.9%,两级疾控机构检测能力均不足,且随检验任务种类不同检验能力差异较大。结论:淄博市各级疾控机构无论从实验室设备装备还是检验能力均不能满足国家《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对仪器设备及检验能力的要求,实验室建设任重而道远。对策及建议:(1)加大对疾控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2)强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在职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技术水平;(3)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疾控机构的现有检验资源及多年来检验能力的积淀。(4)建议标准制定部门根据地域特点细化检验能力标准要求,根据检验方法的发展适时调整仪器设备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