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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体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财政管理的一项根本制度。概括地说,财政体制规定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上下级政府之间在财政管理方面的职责、权限以及资金的划分。从其基本内容看,财政体制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之下,通过财政的分级管理,各级财政的收支划分以及财力的纵向和横向协调,来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财政体制中,预算体制是其核心内容和核心环节,人们对财政体制问题的分析,基本上是以预算体制为对象进行的。财政体制在任何非单一政体的国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与国家的政体结构和政府的职责划分存在着内在联系,而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无关。但是,一个国家财政体制选择何种模式(集中型抑或分散型),却与该国的政治体制密切相关。
政治体制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府的经济职能。然而,不管哪种模式的财政体制,它所涉及的核心问题,都是在政府之间如何划分财权和财力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研究财政体制的目的,在于探讨能够协调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上下级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利益关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我国基本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市场经济体系,通过市场机制的运行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市场机制的缺陷,诸如外部性,市场失灵等使得经济难以达到理想化的帕累托最优配置。市场在实现效率的同时会丧失公平,或者市场受到自身特点的制约,如信息不对称等,产生了垄断、寻租等损失效率的现象。于是仅仅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难以实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经济发展的目标。于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便应运而生。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产业扶持政策是政府利用“看得见的手”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其中财政政策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公共产品的最直接的途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税收——公共支出”机制,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弥补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的不足,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世界上许多实行市场经济国家的分级财政体制,虽然因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疆域等多种因素的差异,使得联邦制国家与单一制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对集权型国家与相对分权型国家之间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在政府职责、事权与财权、财力的划分和协调方面,在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制度安排和操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没有一个标准的、统一的模式,但是,透过表层的和具体的差异,我们仍可概括出一些带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经验,为改革中国的分级财政体制提供有益的启示,为改善中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
文章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对论文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研究目标、主要框架与思路及研究方法进行介绍。阐述了财政体制在任何非单一政体的国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与国家政体结构有关。
第二部分:相关研究综述。通过对国内外分级财政研究相关状况、国内分级财政体体制存在的问题及研究的方向等的研究。明确了分级财政体体制存在的问题,确立了分级财政体体制研究的方向
第三部分:阐述了各级政府职责划分是分级财政体制的逻辑起点和基础。各级政府职责划分影响到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决定其各自的财政权力和财政利益,因此成为确立分级财政体制的逻辑起点,并由此决定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取向。第四部分:理论上分析了政府间财政关系处理上,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各有利弊,一方的好处正是另一方的劣处,因此,单一选择是不可取的。从实践看,高度的中央集权会造成体制的僵化,而极端的地方分权又会造成宏观调控的弱化,因而都是应予摈弃的。从近期演变趋势看,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的财政体制逐渐开始形成了一种新的,即适度集权与适度分权相结合的分级财政体制。
第五部分:财政收支划分亦是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和财政利益的具体体现。多数国家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基本上是按照政府的事权(职责)范围确定的。事权划分的通则是国家的稳定和分配职能主要由中央政府来行使,资源配置职能主要由地方政府来行使,据此可对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和支出项目做出较明确的划分。
第六部分:从实证分析入手,分析了政府间转移支付既是一项财政制度,又是一种协调机制.实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自上而下的补助来达到按照国家统一意志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第七部分:研究了深化我国分级财政体制改革的构想及地方财政在体制中的定位科学和合理地界定政府职能。确立了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本构想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以及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特点。对地方财政提出了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