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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冷战后兴起的预防性外交的主张及其实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考察。分析了这个主张赖以产生的时代背景,把预防性外交主要限定为在国际局势总体缓和的条件下,通过大国多边安全合作而对地区冲突进行的国际干预和提前预防。预防性外交与国际法上的和平解决争端思想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对这一思想的发展。二战以后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冲突解决理论则为预防性外交提供了基本的学理论证。 在对当前学术界的主要观点进行概括的基础上,本文系统回顾了预防性外交概念和定义的形成过程,介绍了预防性外交的两种基本模式。作为普遍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是预防性外交的发祥地,本文对联合国开展预防性外交和冲突预防的情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尤其侧重对其机构调整的介绍。在区域安全组织层面,则集中介绍了在开展冲突预防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欧安组织,包括少数民族高级专员和长期任务团等专门的预防性外交工具。论文的第五章采用案例分析的办法,选取马其顿维和和卢旺达种族屠杀的事例,对预防性外交的实际效果进行了初步探讨。论文的最后部分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预防性外交的可行性。 本文的基本观点是认为预防性外交是必要的,可行的,但也是困难的。预防性外交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多样性,不可能对它进行过于简单化的判断。重要的是对它采取正确的态度,在实践当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文还认为,9·11事件后,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多边国际安全机制处于低潮期,预防性外交的发展面临重重阻碍,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