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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权制度是一种专属于资格刑的刑罚消灭制度,是以恢复犯罪人因被宣告资格刑而丧失的资格或权利为法律后果的制度。复权制度在国外刑事立法中早就存在,但在我国这种制度还未形成。随着完善资格刑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和资格刑适用的几率越来越高,并且从建立刑罚消灭制度的角度出发,构建我国的复权制度已经显得非常的必要。此项制度的建立,对于完善资格刑体系,避免刑罚过剩,恢复犯罪人的社会地位,以及激励犯罪人积极改造,促进他们尽早回归社会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复权制度的基本理论作为出发点,在对国外复权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分析国内学者有关复权制度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对复权制度的基本理论,国外部分国家复权制度的内容、构成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最后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综合以上研究的基础上为我国复权制度的构建提出了一点浅薄的意见,希望能够为复权制度的研究、以及将来刑罚消灭制度的建立和资格刑体系的完善尽一份微薄之力。本文正文部分共分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复权制度概述。这一部分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复权制度的定义、特征,复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复权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以及复权制度的理论根据。在第一个方面,笔者通过收集和整理现今学者们关于复权概念的各种观点,并分别对其进行讨论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复权制度的定义;在复权制度的特征这一节笔者通过归纳梳理国外部分国家的立法例和内容的基础上,得出了复权制度具有复权的适用对象的特定性、条件的法定性、程序的严格性以及效力的法定性四个特征;在第二个方面,复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包括复权制度的产生、复权制度的发展以及复权制度的确立三部分内容;在第三个方面是复权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包括复权制度与前科消灭制度的区别、复权制度与赦免性复权的区别、复权制度与资格刑减刑制度的区别以及复权制度与资格恢复制度的区别四个部分;最后一个方面是复权制度的理论根据,主要体现为刑罚的目的已经达到以及复权制度能够激励犯罪人改过自新,促使其真诚悔过的固有功能两个方面。第二部分,国外复权制度比较分析。本部分主要从复权的对象、复权的条件、复权的法律效力以及复权的撤销四个方面出发,介绍了国外复权制度的有关情况并对它们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三部分,我国复权制度的构建。本部分主要分两大部分,首先是我国建立复权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前者包括从资格刑完善的角度出发需要构建复权制度、复权制度有利于犯罪人的再社会化、复权制度的建立是顺应世界立法潮流的体现三部分内容,最后是我国建立复权制度的可行性这一内容。其次,也就是本文的最后是建立我国复权制度的构想,从关于复权的对象、关于复权的条件、关于复权的法律效力、关于复权的撤销四个部分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