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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网络交易在我国国民生活中已经占据了重要地位,特别是B2C模式的网络交易,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以及市场经济模式的规划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网络交易的兴盛带来了传统交易的萧条,许多传统交易主体开始进驻网络交易市场,使得市场的盲目性愈演愈烈,网络交易中的不规范现象及侵权行为迅速滋生。为了有效遏制市场的自发性问题的产生,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合理疏导及有效监管。因此,需要将网络交易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之中。我国对于网络交易的法律规制目前刚刚起步,与域外国家相比,法律理论有待丰富、法律制度急需健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本文中,结合我国B2C网络交易立法情况及市场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交易中的不规范现象,通过借鉴域外经验,提出一系列建立在网络交易的模式分类基础上的可行性建议,立足于我国B2C网络交易的立法现状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B2C网络交易模式的概念、特点及发展现状,并研究其核心法律关系,将其纳入经济法理论范畴,分析我国对B2C网络交易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为法律规制网络交易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了欧盟、美国及新加坡三国关于网络交易法律规制的先进经验并从不同角度进行对比学习,探讨其在立法理念和立法体系上对我国进行B2C网络交易法律规制的启示。第三部分,结合我国在B2C领域的立法现状探讨法律规制的不足和网络交易市场的不规范现象,从法律现状和交易现状两个角度指出问题所在,为法律规制网络交易奠定了现实基础。第四部分,结合前文所述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网络交易法律规制的具体建议,包括应当注意的四点问题以及几大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