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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尽管在企业会计中,一直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但在政府会计中,世界各国均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逐渐出现局限性。自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防范财政风险,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概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改革逐渐受到了重视和推广。在过去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我国政府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上满足和适应了政府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求。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政府经济、政治环境逐渐复杂化,收付实现制的诸多问题和局限性逐渐产生和显现出来。本文提出了采用权责发生制来解决现存的政府会计问题,并针对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可行性以及改革的具体措施做了探讨。文章共分七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范围。第二章是文献回顾。主要介绍了国内外相关议题的研究成果。第三章是理论基础分析,介绍了我国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现状,包括我国政府会计制度的变革、我国会计体系结构和现行我国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对政府会计运用权责发生制基础进行可行性分析,对两种会计确认基础进行比较分析,并分析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五章是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构思建议,提出了推行权责发生制改革的前提条件,并重新构建政府会计体系框架和财务报告框架,对政府会计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分析如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第六章是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收付实现制在政府会计中的实施、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的实施和权责发生制下会计信息生成模式的选择。第七章是案例分析。这一部分以—事业单位为例进行会计分录和报表分析。第八章为结论,总结了对会计确认方式进行修正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