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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村实施村民自治以前,乡镇与村的关系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是一种以行政控制为主的乡-村关系;而在村民自治实施以后,村民自治赋予了乡-村关系一种全新的规范,要求对传统的乡-村关系模式做出重新调整,目前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来协调乡-村关系的并不多,现实中的我国的乡-村关系具有多样性、变动性和非均衡性的特点。按理说,在实行村民自治后,乡-村关系应该是朝着合作的方向发展才对,但乡-村关系的现实状况却并非如此,控制仍然是强有力的而且似乎有其必要性。这使得现阶段我国乡-村关系呈现出在控制与合作之间难以选择的两难局面。 随着村民自治的实施与推进中国乡村社会形成了以国家行政管制和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政治格局。按照制度文本上的规定,乡镇政府是农村最低一级政权,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然而,现实中乡村关系却存在着失范乃至冲突的一面。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乡镇行政职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村级治理的民主化是大势所趋,以乡-村领导关系为核心的传统乡-村关系面临严峻挑战。村级治理的民主化必将对乡镇转变领导方式产生巨大的外在压力;村实行村民自治之后,乡-村关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行政领导与行政指导相结合。本文主要分析乡-村关系从控制到合作又到控制与合作陷于两难的发展态势。首先回顾乡-村关系的历史变迁,分析了其特征和实质,指出其从控制走向合作的大的趋势;接着分析乡-村关系的现实状况;然后探讨乡-村关系在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对乡-村关系的实证研究,对乡-村关系的胶着状态作评判作分析和解释并研究影响乡村关系的相关因素;最后研究乡-村关系的发展走向,对未来乡-村关系的发展进行展望,并提出加强基层的政治承载力、提高基层干群素质、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增强村级民间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合作等若干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