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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失地农民含义的再认识和社会保障一般理论回顾的基础上,通过对当前失地农民的现状描述及国内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社会保障安置模式的比较分析,论证了当前为失地农民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后主要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建进行研究。现阶段,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先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然后是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待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发展完善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①失地农民既没有土地的保障,又没有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因此,必须重视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建立适度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社会救济中的重点,也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保障水平应接近或达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②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应该列入国家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前,失地农民的养老方式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这种依赖子女供给的养老模式,具有一定风险。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对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起到积极的作用。医疗保障也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重要问题,我国目前还不具备把所有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都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最迫切的任务是尽快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各地应因地制宜,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投资、风险共担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