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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表达思想、发表言论的最为重要和便捷的途径。与此同时,网络传播也向各国法律制度发起挑战。网络特有的快捷性、互动性、匿名性等特点,为诸如暴力、色情、诽谤、侮辱等非法行为提供方便。如果怠于管理人们在网络空间的表达行为,对整个网络秩序乃至社会秩序都是一个极大的危险,但是另一方面,过于苛刻和严格的管制又将拘束人们表达自由权利的实现。我国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对网络的研究尚不成熟,因此加强网络表达自由保护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中美两国的现行法律制度和历史渊源、价值取向为视角,剖析了两国网络表达自由保护制度的异同,探究其背后的文化价值原因。
前言,简要介绍了中美两国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两国网络表达自由法律保护制度的现状。
第一章,网络表达自由析义。主要对表达自由概念进行界定,介绍了网络作为表达自由的新型媒介所具有的特性,及其价值功能。
第二章,中美网络表达自由的保护制度比较。主要从媒介特性分析方法、内容控制、政府立法和网络服务提供商法律责任四个角度对比分析了中美法律制度的具体差异。
第三章,制度差异的法理分析。从自由主义与皇权至上思想对中美两国的影响,以及自由与公共利益之间的价值取向的差异来分析制度差异的原因。
第四章,我国网络表达自由法律保护制度之完善。根据上述分析,美国有许多成功制度值得借鉴,但是借鉴后的制度应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国家信息安全。本章从转变观念、改革制度和其他手段三个方面论述笔者的建议。
结语,综合概述了本文的论点、论据和论证结果,以及本文的改进途径。